山東職業學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
第一章(zhang) 總(zong)則
為了保證山東職業學院2022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,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,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》等法律法規,和教育部《關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》(教學〔2022〕1號)以及山東省教育廳等有關文件精神,結合山東職業學院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,制定本章程。
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山東職業學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。
第二條 山(shan)東(dong)職業(ye)學院招(zhao)生工作遵循“公平競(jing)爭(zheng)、公正選拔(ba)、公開程序、全面考核、綜(zong)合評價、擇優錄取”的(de)原(yuan)則。
第三條 山東職業學院招(zhao)生工作接受紀(ji)檢監(jian)察(cha)部門(men)、新聞媒體、考(kao)生和其家長以(yi)及社會各界的監(jian)督。
第二章 學校(xiao)概(gai)況
第四條 學校全稱:山東職業學院 學校代碼:12328
第五條 學校地址:山東省濟南市經十東路23000號
第六條 辦學性(xing)質及類型:公辦普通高等職(zhi)業學校
第七條(tiao) 辦學(xue)層次:專(zhuan)科
第三章 組織機(ji)構
第八條(tiao) 山東職業學院(yuan)成立(li)以學校領導(dao)為組長的(de)招生(sheng)工作領導(dao)小(xiao)組。領導(dao)小(xiao)組負責制定招生(sheng)政策和招生(sheng)計劃,討論決(jue)定招生(sheng)工作重大事宜(yi)。
第九條(tiao) 山東職(zhi)業(ye)學院(yuan)招(zhao)生(sheng)就業(ye)與(yu)校企合作(zuo)處是組織和實施招(zhao)生(sheng)及其相關工作(zuo)的常設機構,具體負(fu)責學校普通(tong)專(zhuan)科招(zhao)生(sheng)的日常工作(zuo)。
第十條 山東職業學(xue)院紀委(wei)辦公(gong)室對招生工(gong)作實施全程監督。
第四章 招生專業與計劃
第十一條 山東職業學院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、學校招生簡章、學校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,具體招生計劃和專業以省教育廳公布為準。我校招生計劃將公布在山東職業學院招生信息網(網址://tianjinaomei.cn/zs/)
第五章 錄取規則
第十二條 在(zai)高(gao)考成績達到同批次(ci)錄取最(zui)低控(kong)制分數(shu)線的考生(sheng)中,學校(xiao)按(an)照(zhao)各省教育招(zhao)生(sheng)考試院規定的投檔(dang)比例調閱考生(sheng)檔(dang)案,具(ju)體(ti)比例由各省(市)招(zhao)生(sheng)主管部門確定。
第十三條(tiao) 按教育(yu)部要求,按照“學(xue)校負(fu)責、招辦監督”的原則,按考(kao)生考(kao)試成(cheng)績公(gong)平、公(gong)正、擇優錄取。
第十四條 對考生體檢身體健康要求。執(zhi)行《普通高等(deng)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》文件規定。
第(di)十五條(tiao) 統招常(chang)規批(專科批)錄(lu)取(qu)原(yuan)(yuan)則(ze):對于(yu)投檔進入我校(xiao)的考(kao)生(sheng)(sheng)遵循專業志愿優先原(yuan)(yuan)則(ze)進行錄(lu)取(qu),考(kao)生(sheng)(sheng)所在省(sheng)政(zheng)策要求必須按(an)照該省(sheng)錄(lu)取(qu)原(yuan)(yuan)則(ze)錄(lu)取(qu)的除外。對于(yu)春季高(gao)考(kao)考(kao)生(sheng)(sheng),我校(xiao)按(an)考(kao)生(sheng)(sheng)成績,分(fen)專業類別(bie)由高(gao)分(fen)到低分(fen)依次錄(lu)取(qu)。技能拔尖人才招生(sheng)(sheng)錄(lu)取(qu),依據山東省(sheng)教育(yu)主(zhu)管(guan)部門(men)政(zheng)策執行。
第十六條 高考選考科目的要求:以考生所在省2022年公布的招生計劃及學校招生章程為準。
第十(shi)七條 所有專業(ye)不限外語(yu)應試(shi)語(yu)種,新生入學(xue)后,除鐵道供電(dian)技術、鐵道信號自動控(kong)制、鐵道工程技術三個中外合作(zuo)專業(ye)的外語(yu)教學(xue)為(wei)俄語(yu),其(qi)它專業(ye)外語(yu)教學(xue)均為(wei)英(ying)語(yu)。
第十八條 軌道交通行業和航空運輸行業單位對錄用人員體檢有嚴格標準要求,色覺異常者(色盲或色弱)不符合行業體檢標準,企業不予錄用。對于報考鐵道運輸類專業的考生,色覺異常考生慎重報考;對于報考城市軌道交通類專業的考生,建議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,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,色覺異常考生慎重報考;對于報考空中乘務專業的考生,建議男生身高173-185cm,女生身高163-175cm,無疤痕、紋身、慢性病史,矯正視力0.8以上,色覺異常考生慎重報考;對于報考民航安全技術管理專業的考生,建議男生身高172-185cm,女生身高162-175cm,無疤痕、紋身、慢性病史,矯正視力0.8以上,色覺異常考生慎重報考。
第(di)十九條 錄(lu)取結果按照教育部(bu)要求和各(ge)省(sheng)規定的形式(shi)公布。
第(di)六章 收(shou)費、退費標(biao)準及資助政(zheng)策
第二十條 學校按照省發展改革委、省財政廳、省教育廳核定的收費標準及有關規定收費。退費按照省政府辦公廳《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》(魯政辦字〔2018〕98號)相關規定執行。
第二十一條 學校通過獎、貸、助、補、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、“綠色通道”、獎助學金、學費減免、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。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情況,按照省財政廳、省教育廳等5部門《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》(魯財科教〔2020〕15號)以及學校相關規定執行。
第(di)七章 資格復查(cha)與證書(shu)頒(ban)發
第二十二條 新生(sheng)入(ru)(ru)校(xiao)后,學校(xiao)按照(zhao)有關規定進行(xing)入(ru)(ru)學體檢(jian)和資(zi)格復(fu)查。體檢(jian)或復(fu)查不符合錄取(qu)條件的(de)學生(sheng),取(qu)消入(ru)(ru)學資(zi)格。對在報(bao)名和考(kao)試(shi)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(xing)為的(de)考(kao)生(sheng),取(qu)消入(ru)(ru)學資(zi)格。
第二(er)十三條 具有學(xue)(xue)籍的(de)普(pu)通(tong)專(zhuan)科學(xue)(xue)生完成(cheng)專(zhuan)業(ye)(ye)人才(cai)培(pei)養方(fang)案(an)的(de)全部內容(rong),達到(dao)畢業(ye)(ye)條件,頒發普(pu)通(tong)高等教(jiao)育(yu)專(zhuan)科學(xue)(xue)歷(li)證書,頒發學(xue)(xue)歷(li)證書的(de)學(xue)(xue)校名(ming)稱為(wei)山東(dong)職業(ye)(ye)學(xue)(xue)院(yuan)。
第八章 其他
第(di)二十四(si)條 學校(xiao)不委(wei)托(tuo)任何機構(gou)和個人辦理招(zhao)生(sheng)(sheng)相關事宜。對以山東職(zhi)業(ye)學院名義進行非法(fa)招(zhao)生(sheng)(sheng)宣傳等活動的(de)機構(gou)或個人,學校(xiao)保留依(yi)法(fa)追(zhui)究其責任的(de)權利。
第二十五條(tiao) 學校以(yi)(yi)往有(you)關(guan)招生工作(zuo)的要求、規(gui)定如與(yu)本(ben)章程(cheng)(cheng)相沖突,以(yi)(yi)本(ben)章程(cheng)(cheng)為(wei)準(zhun);本(ben)章程(cheng)(cheng)若有(you)與(yu)國家(jia)有(you)關(guan)政策不(bu)一致之處,以(yi)(yi)國家(jia)和上(shang)級有(you)關(guan)政策為(wei)準(zhun)。未盡事宜,按上(shang)級有(you)關(guan)規(gui)定執行。
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(cheng)由山東職業學(xue)院(yuan)負責解釋。
第二(er)十七條 聯系(xi)方式:
通信地址:山東省濟南市經十東路23000號山東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與校企合作處
郵編:250104
學校網址://tianjinaomei.cn/
官方QQ:800016365
聯系電話:0531-66772233、66772211、66772188
傳真:0531-66772211